重磅消息!!!
昨天深夜,国家税务总局连发6个增值税相关公告通知!!!
均为4月1日起执行!!!
会计人又要忙到连觉都不让睡的节奏!
不敢想象的黑色4月!
事不宜迟,一起来look look 有哪些重点?赶紧上车!
4月1日起,有旅客身份信息的
火车、飞机、汽车票可抵扣增值税!
运输服务含这些项目:
举个例子:
案 例:
2019年4月,公司财务部取得员工小王的一张出差高铁票218元,能否抵扣增值税?
答 复:
可以,无需认证。
火车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9%)×9%=218÷(1+9%)×9%=18元
账务处理:
报销火车票
借:管理费用-差旅费 200元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18元
贷:库存现金 218元
注 意:
1.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、水路等客票的按照3%计算进项税额;
2.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9%计算进项税额;
3.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9%计算进项税额;